自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其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如今,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成为职工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的重要资金来源,为帮助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4年11月,全区缴存公积金11.67亿元。
一、满足购房需求,减轻购房压力
对于许多职工来说,购房是人生中的重大事项,但往往面临资金短缺的难题。中心紧紧围绕职工购房需求,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推出“商转公”“组合贷”“带押过户”等举措,完善贷款方式,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减轻职工购房压力,节约职工贷款成本,截至2024年11月,已向439户职工发放贷款。
二、支持住房需求,保障“住有所居”
在城市化进程中,为更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以及新涌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租房成为重要的解决方式之一。中心根据国家“租购并举”“租房优先于购房”政策规定,不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简化租房提取要件、缩短租房提取时限,实现租房提取“秒到账”,保障新市民等特殊群体“住有所居”。截至2024年11月,租房提取3790笔。
三、加大政企合作,发挥公积金作用
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职工“住有所居”和改善职工住房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作用。中心结合属地实际,坚持以保障职工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为出发点,积极与银行、房地产企业沟通合作、互联互通、形成合力,与房地产企业签订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房贷款协议,利用银行网点多、布局广的优势,新增4处便民服务网点,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业务“出门可办、就近可办”。
下一步,中心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需求、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强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