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漠河县2017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通知。
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漠河县2017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黑龙江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任务
以防为主、超前部署,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较大汛情、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漠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姚占军 县(局)长
副总指挥: 孙德志 常务副县(局)长
李敬峰 副县长
侯瑞军 县人武部部长
李洪伟 65943部队部队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兴华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于新中国成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元春 县文化广电体育局(主任科员)
王士元 大凌河森林资源管护区主任
王天升 林业局产业发展科科长
王晓燕 林业局财务科副科长
王凌旭 县团委书记
开百荣 县监察局局长
左泽文 县外事商务口岸办主任
石厚良 水务局局长
史国辉 河湾经营所所长
付金良 库宝河森林资源管护区主任
冯 杰 县政府办主任
冯广庆 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刘彦军 森调队书记
刘业利 河东经营所所长
孙 伟 县卫计局(负责人)
孙涛涛 林石油加油站站长
李 军 县供电局局长
李 鑫 富源沟森林资源管护区主任
李志强 兴安镇镇长
李忆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学明 北极镇书记
宋喜春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沈 江 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
邵洪志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陈振宇 县公路管理站站长
张启鹏 县民政局局长
张希峰 古莲林场场长
张华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新杰 县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张海东 县电信公司经理
林重阳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杨艳霞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周学军 县气象局局长
房 波 县移动公司经理
赵国荣 县发改局局长
郝永生 金沟林场场长
耿 义 县联通公司经理
莫庆春 县防火办书记
高 峰 县财政局局长
高洪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延军 前哨林场场长
唐秀波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崔振春 西林吉水文站站长
程召军 西林吉镇镇长
谢连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黎 昕 北极筑路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防汛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刚,联系电话:0457-2887279。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防汛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项指挥、调度和日常工作,组织定期会商,为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指导。
2.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防汛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全县人民对防汛工作的认识。
3.县人武部:负责组织驻漠武警、森警和民兵预备役执行法律赋予的抗洪抢险任务。
4.县外事商务口岸办、县公安局、北极筑路有限责任公司、漠河加油站:负责储备全县防汛抢险物资,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够做到物资调配及时、畅通。
5.县政府办:负责汛期信息和汛情及时上报,各包片领导前线指挥车辆调配。
6.县公安局:负责汛期安全保卫工作。县交巡警大队负责汛期各种车辆调配和道路交通工作。同时做好县内钩机、装载机、自卸车等抢险设备的统计工作,以备紧急抢险能够及时调动。
7.65943部队:遇有重、特大险情、灾情时进行紧急抢险和救灾工作。
8.县财政局、林业局财务科:负责安排防汛经费,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9.县监察局:负责抽调人员成立防汛工作督察组,对我县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10.县供电局:负责汛期的安全用电保障工作。
11.县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救济。发生汛情灾害后要立即对灾民进行救济,安排好脱险灾民的生活,并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12.县气象局:负责按规定时间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气象信息。
13西林吉水文站:负责按照规定时间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文监测情况
14.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卫生系统及各医院成立医疗救护队和防疫小分队,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15.联通公司、移动通信公司、电信公司:负责保证汛期通讯畅通,确保汛情传达快速、及时。
16.县防火办:负责在汛期发生灾情时,组织队员实施抢险救灾;及时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对讲机和车载电台,利用防火无线电台保持通信联络
17.各镇负责确定责任区内各单位和居民撤离地点,摸清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残、孕)底数,汛情发生后要做到明确责任,确保撤离工作万无一失。
18.漠河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我县境内旅游景点防汛安全,加强对旅游人员的防汛知识宣传,在重点防控部位设置警示牌,针对旅游人员密集区开展防汛巡护,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特别是重点部位人员疏散、转移和划定汛期旅游人员控制区域,每栋别墅要指派专人负责防凌安全工作,确保汛期旅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保证自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19.机关工委负责在必要时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抗洪抢险任务;县团委负责在汛期组织志愿者服务队进行防汛服务工作。
20.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做好农村抗洪减灾工作,若发生灾害后,组织农民进行生产自救。
21.县旅游局负责对外来旅游人员的防汛知识宣传,确保旅游市场稳定。
22.各林场(经营所、管护区)、森调队、北极筑路公司、公路管理站,作为抗洪抢险的第二梯队,随时做好抗洪抢险准备。
23.各单位与部门要指定1名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险情处理及现金、账簿、有价证券、机密文件保管及转移工作,并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协调支援。
五、县(局)领导包片分工
县(局)长姚占军负责指挥全县防汛工作;
常务副县(局)长孙德志、副县长李敬峰协助总指挥指挥全县防汛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正辉、副县长王大鹏负责西林吉镇防汛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翔、林业局副局长艾文峰负责洛古河村防汛工作;
县政协副主席孙宝岩、林业局副局长常彬负责北极镇防汛工作;
副县长王千、县政协副主席寻来运负责北红村防汛工作;
林业局副局长逄万里、林业局副局长鞠胜涛负责兴安镇防汛工作;
六、防汛工作纪律
防汛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单位与部门要立即行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必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汛期防汛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要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假,并指定专人负责。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绝不容许出现空岗和漏岗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各防汛分指、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的防汛方案和预案。一旦发生汛情,指挥人员要及时上岗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各项处置工作。
(一)做好汛前、汛中、汛后相关工作。汛前要做到“四落实”,即:组织落实、物资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汛中要以防为主,确保安全。汛后要及时总结经验。
(二)汛期内要落实“三长”责任制,实行系统分工包片制度,即:县包镇、镇包村、村屯包住户,要把工作指标量化、细化、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做好物资储备工作,确保足额储备,并保证随时调运。对储备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各镇要成立防汛工作组,对辖区内防汛工作准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监察局将抽调人员成立防汛工作督查组,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一旦发现工作不落实,纪律不严肃,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台及各镇、林场要做好防汛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宣传工作覆盖每户每人。各镇要印发防汛宣传单,与辖区内各企业、工厂、宾馆、饭店、施工企业和住户签订防汛责任状,做到宣传工作不留死角。防汛工作督查组将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宣传不到位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六)各镇要制定和完善辖区内各企业、工厂、宾馆、饭店、施工企业和住户的度汛措施,明确转移撤离路线、避险地点、交通工具、明确防汛责任人和联系方式,配备必要的预警工具,明确预警信号,作为单独的工作预案上报县防汛办。督查组将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要做到每个部位都有人负责,同时明确包保责任人,决不容许防汛工作出现盲区。
(七)发生汛情,县防汛抗旱办公室要及时将具体情况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应急办,做到重大险情即时上报、常规汛情每日一报。各分指开展好辖区内防汛巡护工作,特别是加强夜间巡护检查,明确巡护人员、地段、时间和联系方式,形成具体巡护方案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查,巡护人员要配备必要预警工具,督查组将对各分指巡护工作进行督察,如发现夜间巡护不利,无论是否产生严重后果,都将对行政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