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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漠河县集中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11/16 1.2w 阅读 258 点赞


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漠河县集中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工作方案》已经县(局)第九次常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通知。



                                                                    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漠河县集中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有效解决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突出问题,营造文明、有序、整洁、和谐、繁荣的市场环境,树立良好的旅游城市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市场,取缔各主次干道、重要区域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作业)等违法行为,分类、分时段科学合理设置临时摊区,严格摊区秩序和卫生管理,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市市容秩序整体良好。

  二、整治范围

西林吉镇主次干道两侧、广场、鼎丰市场、北陲市场等商业区及周边;北极镇、兴安镇商业区、广场及主次干道两侧。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1.城区各主次干道、广场、市场周边及其他公共场所乱设摊点及未经批准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作业)等行为。

2.加强对遮阳伞、装修施工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3.工商、城管、食药监、公安、环保、质监、西林吉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引导西林吉镇内占道经营户、流动摊点进入漠河农贸市场经营,把沿街牛羊屠宰等商户规范到市场指定地点。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集中整治顺利开展,成立县集中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姚占军  县(局)长

  副组长:王大鹏  副县长

        常  彬  林业局副局长

       鄂旭杰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开百荣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王国欣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苏林海  县公安交巡警大队队长

            李忆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志强  兴安镇镇长

        李满意  北极镇副镇长(主持行政工作)

            张文革  县工商局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华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孝辉  西林吉镇副镇长(负责精神文明办工作) 

            邵洪志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庞占明  县运输管理站站长

      赵文广  县公共卫生监督所所长

            高洪文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程召军  西林吉镇镇长

            焦永岩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翟志刚  县环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任高洪文(兼)。

   (二)工作职责

    工商局:负责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活动、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组织经营户座谈动员,协调解决经营户反映的相关问题。

  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理阻挠、辱骂、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入户宣传动员,清理道路两侧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对遮阳伞、装修施工进行统一规范。

  广播电视台:负责跟踪报道治理整顿成果,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起到引导和震慑作用。

  环保局:负责对燃煤单位的烟尘和扬尘污染进行治理,配合开展环境治理工作。

  食药监局:负责对沿街牛羊屠宰商户及摆摊销售进行规范管理;对辖区内的药店、熟食店、饭店等违反食品药品安全及生产加工食品店外经营户进行查处。

  运输管理站:负责对机动车修理厂、配件商店等厂店占道经营进行清理和查处。

  公安交巡警大队:负责对机动车辆占压人行道路及乱停乱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和查处。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占用城镇消防通道违法建筑及堆放物等进行查处。

  质监局:负责对商户产品质量及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公共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各宾馆旅店等行业违反公共卫生安全行为进行查处。

  各镇政府:负责对市场及市场周边,各主次干道两侧杂物进行清理。

  五、整治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15日)。重点对西林吉镇鼎丰、北陲市场等商业区沿街商户、摊点、广场、主次干道两侧商户摊点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数量明。

  (二)宣传教育阶段(2017年11月15日—11月30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入户下发告知单等形式,加大执法宣传教育力度,对城区内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动员说服,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4月1日)。按照整治标准,开展大规模的集中统一行动,全面取缔各主次干道、广场、市场周边及其他公共场所乱设摊点及未经批准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作业),达到整治标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与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按照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阻挠、拒绝执法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辱骂、威胁、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当事人,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执法秩序,保障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意工作方法。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讲究工作技巧,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尽一切可能把工作做细、做实,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

    (三)落实长效机制。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治成果一劳永逸,常态化维护好旅游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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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