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55号)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兴安岭地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署办发〔2017〕9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我县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建立漠河县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和行署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确定我县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制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完成地委、行署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常 彬 林业局副局长
张文革 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久菊 县外事商务口岸办副主任
王云胜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德林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朱仁江 县邮政局副局长
何希斌 县质监局稽查队队长
张华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福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宫艳旭 县物价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情况沟通、工作协调和督办落实,包括督办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议,对联席会议提出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向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单位报告全区及我县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王云胜(兼)。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次至2次会议,由召集人或者由召集人委托的负责人召集,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召集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专家、企业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政府和行署办公室,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此通知。
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