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市直各单位与部门,中省直各单位与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我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漠河市规范性文件各起草部门对以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
经对漠河市现行有效的8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未发现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其他问题清理
经对漠河市现行有效的8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发现存在已过时效或上级政策有修改等情况,对此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废止28件,拟修改2件,保留52件。
附件: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