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丰富全市居民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营造和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元宵节期间举行花灯展,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丰富传统佳节文化生活为重点,全力打造北极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积极营造团结向上、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节日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全面展示全市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
二、活动安排
(一)节日氛围营造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立办公场所,要在2023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前,通过悬挂红灯笼、彩灯等方式,多举措营造节日氛围。
(二)元宵节花灯展安排
1.时间:2023年2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至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展出2天。
2.地点:初心广场
3.参展单位:此次花灯展参展单位96个(名单附后)。
4.具体要求:
(1)参展单位要结合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和自身行业特色,设计制作美观、新颖的花灯作品。
(2)花灯规格:直径不小于80厘米,高120厘米。落地坐式花灯由制作单位按照指定位置摆放,并进行加固。
(3)参展单位自行解决参展花灯所需的灯头、灯泡、灯线等材料,与主线路连接的电线需预留8米以上。
(4)西林吉镇负责展区设计,参展花灯任务的落实,以及花灯展期间花灯的看护和保管工作。
(5)富源沟林场负责展架制作、安装和维修,并用沙袋进行加固,展览结束后负责将展架撤出并保管。展架安装务于2023年2月1日前完成。
(6)漠河市佳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展区架线接电,以及花灯悬挂工作。
(7)各参展单位务于2023年2月3日11:00前将花灯作品送到初心广场。联系人:邵立成,电话:13384579789;庞博,15694570003。
(8)挂灯时间在2023年2月3日11:00前完成,接电时间应在2023年2月3日17:00前完成。
(三)秧歌表演安排
1.时间: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9:00-11:00。
2.具体要求:各代表队服装自行安排,原则上要求统一美观。在表演往返途中各代表队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人员的防寒、防滑等交通安全工作。
三、总结表彰
组委会将对花灯作品进行评比,花灯展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共九名。一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各300元;三等奖五名,奖金各200元。秧歌表演每个代表队各奖励2000元。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2023年元宵节活动组委会。
组 长:邢雪松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任英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学明 漠河林业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成 员:王 兵 西林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冬玲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艳萍 西林吉镇党委书记
岳长乐 富源沟林场场长
郭坤城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图门乌力吉 佳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和抓好落实,明确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此次参展的元宵节花灯展作品,要求必须是新制作的作品,历年的旧花灯作品不予评奖。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