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2/12/15 1.1k 阅读 249 点赞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115号)和《黑龙江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林草联规〔2022〕1号)要求,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现将《漠河市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漠河市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漠河市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协议》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图1)漠河市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docx

      2.漠河市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

      3.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图1)漠河市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协议.doc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