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编制、人事、价格、医保,财政、药品、绩效分配政策,系统、全面、协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文件内容
(一)建立适应公益性要求的管理体制
(二)建立稳定长效的保障机制
(三)建立顺畅有序的药品保障供应机制
(四)改革完善基本医保支付制度
(五)深化认识制度改革
(六)建立完善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八)推进医疗资源上下联动
(九)强化服务监管
三、主要依据
依据《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机构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编制本预案。
四、文件内容:该实施方案总共含6方面内容:
1、指导思想
2、改革范围
3、改革目标
4、改革内容
5、工作步骤
6、保证措施
五、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释机关:漠河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457-2887227。
文件链接地址:/mohe/c101079/202307/c13_1451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