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市政府批准漠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共计16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市历史发展的见证和汇集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弘扬漠河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强市和旅游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